关于推荐2013年度“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” 候选人的通知
本会理事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、团体会员单位:
根据“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”条例规定,我会定于2013年2月25日开始受理本年度“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”推荐候选人申请工作。请根据青年化学奖条例的要求,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化学人才,参加本年度青年化学奖的评选。
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年龄:候选人须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。
2. 推荐名额:每个省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4名,每位理事推荐不超过2名,每个团体会员单位为1名。
3. 非中国化学会会员在被推荐时请办理入会手续。
4. 候选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:推荐表、论文以及相关的附件材料。请装订成一册提交,一式三份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二份),同时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材料1份 (与纸质材料一致),推荐表和条例见附件。推荐表和奖励条例也可以在中国化学会下载(http://www.chemsoc.org.cn/)。
5. 候选人提交的材料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,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,材料不全不予评审。
6. 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以及材料接收人:白温路,:;
地址: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;:100190;
电子信箱:wlbai@iccas.ac.cn
2. 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条例
中国化学会
2013年2月21日